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发展,网约车业务逐渐发展扩大。部分驾驶员在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未接受专业安全驾驶培训的情况下,驾驶非营运车辆进行非法运营,给城市道路运输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图为警方对营运车辆进行检查。
为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运输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新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县公安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春雷”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网约车可能涉嫌的非法经营行为。
近日,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打掉盘踞在县城内的4个非法营运违法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该团伙为首人员谭某、罗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还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0辆,扣押涉案财物一批。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活动,出行选择乘坐手续齐全、保险齐备的正规运营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作者:新公宣 摄影报道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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