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0项工作获上级通报表扬 涵盖全国、全省等荣誉

近日,市委、市政府发文对2022年10至12月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被上级通报表扬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通报列出“被上级评为先进或嘉奖类”“工作示范类”“书面表扬类”“工作排名靠前类”等四种受通报表扬类型,涵盖全国、全省等荣誉。其中,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县(市、区)有关工作共18项:“被上级评为先进或嘉奖类”3项、“工作示范类”9项、“书面表扬类”4项、“工作排名靠前类”2项;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市有关单位有关工作共32项:“被上级评为先进或嘉奖类”7项、“工作示范类”7项、“书面表扬类”16项、“工作排名靠前类”2项。  

如市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南雄市纪委监委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我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我市被命名为“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

通报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把工作任务全部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跟进,一项任务一项任务落实,干一件、成一件。要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团结一致抓落实,全力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确保实现开门红,乘势而上开创韶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嘉宁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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