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激浊扬清正新风 忠诚履职促发展

——写在十三届韶关市纪委三次全会召开之际

2022年是极为重要的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韶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政治定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为韶关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践行“两个维护” 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专题学习会,制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基层宣讲、专题研讨会、青年干部座谈会、主题演讲比赛、我为机关建言献策等“五个一”学习活动,围绕“一体推进‘三不腐’”等8个课题开展“深调研”,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4次启动疫情防控监督机制,跟进开展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隐患情况专项监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撂荒地复耕复种、安全生产、自建房安全、生态环保、城市更新、防汛抢险救灾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项目化清单化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担当作为。对市重点招商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及问题楼盘项目开展“嵌入式”监督,对城市污水管网设施建设改造整治、煤矸石综合利用、非法占用土地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进行跟进监督,对全市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以精准有力监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建立健全“1+6”责任落实体系,市纪委监委约谈相关市领导、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43人次。针对两个县(市、区)政治生态开展专题调研,精准提出对策建议。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对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全覆盖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市县两级纪委书记受上级纪委委托分别对新提拔交流任职的省管、市管干部提醒谈话,提醒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审核市管党组织“一把手”书面述责述廉报告,并反馈意见。

一体推进“三不腐”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531件,立案1155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市管干部2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3人。重拳惩治粮食购销领域、土地房屋征收领域等领域腐败案,成功劝返外逃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赵发华,严肃查处了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新丰县委原书记刘祥锋,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邓国雄,市社科联原主席、新丰县原县长马志明,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吴武超,乐昌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邱才郁等一批市管干部,以及利用原职务影响力敛财的辞职官员乐昌市委原副书记陈洁平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市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嫌行贿人员10人。  

打通“三不腐”内在联系。制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制度,督促发案单位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在全市生态环保系统和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完善制度机制89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做深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不断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深化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市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39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占比依次为65.1%、25.1%、4.8%和5.0%,挽救教育大多数、惩治极少数成为常态。精准规范实施问责,全市问责党组织9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203人。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83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

锲而不舍纠“四风” 树新风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坚持靶向监督,驰而不息纠“四风”。通过“大数据”查纠违规吃喝等问题,从严从快查处浈江区犁市镇领导班子成员顶风违纪等问题,精准问责并在全市通报。部署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全市共查处“四风”问题14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3起。  

坚持执纪为民,守护民生福祉。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统筹市县镇三级监督力量,分领域、分重点、分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市纪委监委统筹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腐败和作风问题、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4项整治,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围绕农村“三资”监管等4个专题开展整治,推动镇(街)纪委结合实际开展15项专项整治,共督促整改问题16747个,推动建立完善制度642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4人。  

立足常态长效,弘扬新风正气。针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四风”问题,通过进一步明确有关纪律要求,用典型案例以案释纪,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出通知加强监管提醒,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纠树并举,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打造一批基层廉洁文化基地,开展廉洁文化微电影微视频展播活动,举办廉洁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

坚持统筹联动 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扎实推进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制定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巡察工作“时间表”“路线图”。采取“常规+提级+专项”模式,高质量完成第一轮、第二轮常规巡察,对25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19个重点(中心)镇(街)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市县联动对全市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全年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共巡察党组织217个,发现问题3524个,移交问题线索117条。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定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任务清单,完善“1+1+6”巡察整改流程指引。跟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完成巡察反馈问题阶段性整改,推动建章立制209项,并向市委提交专题报告4份,推动解决行业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  

全面提升市县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水平。市县两级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制定出台市级巡察工作六大责任主体工作责任清单,编印《土地房屋征收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手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72条负面清单》等7份巡察指导材料,并被省委巡视办在全省推广。建立组办会商机制,开展县级巡察工作质量评估,联动提升市县巡察工作质效。

坚持改革创新 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坚守办案安全底线,加强措施使用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文书规范样式,提级审理下级纪委监委拟移送检察机关的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开展案件质量和处分(处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进一步加强案件处理中的量纪平衡。  

提升派驻监督和基层监督质效。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定期会商机制,出台派驻机构开展驻点监督工作指引,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制定印发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的工作措施、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重点监督事项清单等制度,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有效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与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与税务机关建立纪税协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增强监督合力。

从严监督约束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始终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示范引领,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压实班子成员以上率下、抓落实责任。注重能力建设,通过全员培训、实战练兵、轮岗交流等方式提高履职水平、激发队伍活力。注重严管厚爱,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和全覆盖家访收集问题困难,把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啄木鸟”行动,聘请市监委第二届特约监察员,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4人、组织处理16人,坚决防治“灯下黑”。  

启航新征程,奋进新时代。新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韶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韶纪宣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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