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全力办好每一件控告申诉案件

近年来,韶关市检察院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过程,关心群众利益,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关注弱势群体,大力救助案件困难当事人,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件控告申诉案件,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治理良性发展。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没想到检察机关这么快就给我们回复。”韶关一些信访群众发出这样的感叹。  

对群众诉求及时进行回应,韶关市检察院始终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据统计,2020年至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信、访、网、电共接收群众信访5063件,其中韶关市检察院接收2543件,占全市总量的51%,均按照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结果答复的要求落实到位,全市检察机关七日回复率、三个月答复率持续做到两个百分百,一直稳居广东省前列。  

随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网上信访系统2.0等一系列举措的深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检访通”开通后,信访人可以通过手机实时接收到回复情况。市检察院根据韶关检察工作实际撰写的《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好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指导》并作为经验交流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宣传。

创新解决信访难题

控告申诉案件大多已程序终了、诉讼结果生效,要化解矛盾、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工作复杂、难度极大。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办案常态化,首次到基层检察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最大限度确保“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据统计,2020年至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54件,化解率超过80%,推动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71件,办结46件,已化解43件。韶关市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的2件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在首办环节就做到息诉息访,有力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针对一些检察环节信访案件历经多年、深层次矛盾问题累积交织的情况,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促进检察办案、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实现案件办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2020年至2022年,市检察院对刑事申诉、控告案件开展公开听证27件,听证后息诉息访24件,息诉率达88%。2022年,市检察院又探索开展常态化“简易公开听证”,组建专门听证员队伍,在接待来访群众的同时,就地组织公开听证,促进信访矛盾在接访时就能及时有效处理。

积极救助案件困难当事人

一些信访群众受案件影响,生活陷入困境,为此,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两个专项活动,坚持在检察环节“应救尽救”。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重点人群,实行优先、快速办理。在发放司法救助金,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的同时,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衔接开展社会救助,让信访当事人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情、社会的温暖。据统计,2020年至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21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80万余元。  

韶关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得到群众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先进单位”;韶关市检察院和始兴县检察院联合救助的刘某华等13人司法救助案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精品案例”,并参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指导性案例。韶关市检察院和始兴县检察院联合承办的邹某丽等3人司法救助案、乳源检察院办理的罗某珍等5人司法救助案等典型案例被广东省检察院作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宣传。  

此外,韶关市检察院积极牵头与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11个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

作者:张新梅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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