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变更经营者 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前两天才看到相关消息,没想到我市那么快就能办,真是太方便了!”日前,赖女士前往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个体户变更经营者登记业务,并当场领取个体户经营者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  

个体户办理经营者变更业务后当场领取新营业执照。图片由翁源县市场监管局提供

2022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截至11月30日,我市已有50家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  

在《条例》施行前,个体工商户无法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只能先办理注销登记,再由新的经营者提交一整套新的设立登记材料重新申请登记注册,公章、税务、银行开户等都需重新办理,手续繁琐、耗时长、交易成本高。11月1日施行的《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如今直接变更经营者的登记新模式有利于原个体工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办理手续,降低办事成本。

《条例》施行后,韶关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对个体工商户申请经营者变更登记的,尊重其自主选择,可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也可选择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应对原有债权债务、劳动用工等事宜协商一致予以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钟政宽 通讯员 白芬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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