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近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整治县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
通知指出,县镇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干部“走读”问题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通知要求,要严明上班纪律。县镇领导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或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要严明住夜纪律。县镇领导干部工作地点和家庭住址不在同一地区的,除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或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原则上周一至周四吃住在工作地。对确有特殊困难,难以执行住夜规定的领导干部,经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难以执行住夜规定的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同意后,抄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县镇领导干部要定期到镇村联系点指导工作,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谈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严明值班纪律。县镇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坚决杜绝带班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违规顶岗值班等现象。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一是考勤制度。结合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单位内部上下班考勤管理。二是请销假制度。建立完善干部出差和事假、病假等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原则上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同时离开工作所在地。三是应急联动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四是每天工作安排报告制度。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每天工作安排要及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五是领导干部“夜访”群众制度。领导干部住夜期间要深入走访当地群众,特别是要加强与贫困户、涉矛盾纠纷人员、返乡乡贤等的沟通交流,不断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六是检查通报制度。要加强对住夜、值班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通知要求,县镇两级党委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定期开展驻村干部工作情况检查,坚决杜绝“走读”现象。
文字:韶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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