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1-2月,韶关市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AQI指数优良率为93.1%,比去年同期上升15.1个百分点,综合指数在全省21个地级市暂列第3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部署并定期实地督导整改工作。道路保洁、施工场地落实6个“100%”等措施强力推进,市区禁燃烟花爆竹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区空气质量相比去年同期已经有了明显好转。
据省生态环境厅城市空气质量考核平台统计,2019年1-2月,韶关市区PM2.5日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PM10日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6.5%和38.5%,下降幅度均为全省第一。AQI指数优良率为93.1%,比去年同期的78.0%上升15.1个百分点,综合指数在全省21个地级市暂列第3名。
据了解,接下来,我市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铁腕治污,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燃范围,把禁燃范围扩大到城市周边农村,加大露天焚烧等面源整治管控力度,全力抑制市区道路扬尘,全力推动市区运输结构、能源结构和产业优化升级等,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薛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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