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促“河长治”:只为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承诺!

649座湖库,2521条河流,2208名河长;

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

实现四级全覆盖;

成立专项督查组,全面开展河长巡查……

河长制推行近两年来

我市江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治水兴水取得可喜成效

▲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守护一方水清岸绿。

昨日,我市召开迎接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18年度考核动员部署会议,对近期省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18年度考核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副书记、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副总河长朱余旺作动员讲话,副市长高冬瑞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厅级干部王伟阳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为加快落实省对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省对我市2018年度河长制考核取得好成绩,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分析研判问题,深入査缺补漏,扎实补齐短板,全力冲刺考核各项任务目标。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充分认识做好考核准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做好河长制省级考核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017年,河长制在全国全面推广。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以“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河长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12月,我市河长制工作顺利通过省的考核验收;

2018年1月23日,原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慎海雄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批示:韶关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值得我省各地借鉴。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市迅速行动,工作方案、组织体系、各项制度和监督考核等落实到位。印发实施了《韶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了会议制度、巡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7项相关制度。县、镇一级的工作方案,县一级制度也相应出台。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市、县、镇全部实行双河长制,设立区域总河长、河湖分级分段设置河长,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

▲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守护一方水清岸绿。

全市确立了2521条河流和649座湖库共计2208名河长,实现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全覆盖。

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市、县两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巡查制度等七项制度共77套,镇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巡查制度等三项制度共312套,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度保障。 

按照规划,2015年到2020年,我市要完成66条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河长2200多公里,总投资39.2亿元。这些项目完成后,将使我市河流达到“河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和谐统一。

河长制的有力推行

让韶关的江河变得更绿更清

更美更畅

文/图:韶关日报记者 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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