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用好留用地 壮大集体经济——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专项行动综述

第一批拟落实留用地方案279.71亩(内含7个项目,浈江区4个,武江区3个)已取得市政府同意批复。这意味着,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的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专项行动,以“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出发点,着力以系统思维、组合举措破解难题,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唤醒壮大集体经济。

推进留用地工作规范治理

何为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中所称农村集体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存在着标准不一、选址困难、闲置低效、零碎分散等突出问题,为推进已落实的征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将留用地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部署。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数次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明确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并于3月份印发工作方案,部署10项工作任务,力求分批分期解决部分集体留用地落实中存在的“拖”“扯”和“乱”等历史问题,进一步健全留用地管理长效机制。  

作为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为契机和动力,将留用地落实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韶关高质量发展要素的重要举措,深入剖析工作难点、堵点,力求通过一系列改革攻坚措施逐步消化历史问题,实现留用地工作规范治理。

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

“我们把这些留用地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是为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有一个长期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留用地安置制度作为一项反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举措,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保障失地农民收入平稳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创新方式方法,多措并举,致力于在保障城市建设和保护农民利益之间寻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摸清底数、保障工作前提”。底数是谋划决策和具体落实留用地的重要前提。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按“有依有据、应补尽补”的原则,经组织浈江区、武江区(含韶关新区)先后多轮查证,基本核定清楚浈江区、武江区(含韶关新区)相关村集体留用地底数。  

“集中破题,梳理一批项目”。通过安排专人、集中研究、批量处理等措施,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浈江区政府、武江区政府今年内已梳理两批已有前期工作基础、可行性较高的实地留地项目。其中,第一批涉及7个村委7个项目共折算指标279亩的留用地落实方案于7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在推进后续相关手续落实;第二批涉及11个村委的12个留用地项目现正在开展核查整理。  

“分步计划,逐步消化存量”。力求根据分批分期的工作思路,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浈江区政府、武江区政府按照相关原则、要求组织梳理留用地分步落实计划项目,并综合区分轻重缓急、“地”与“钱”适当比例等因素,提出逐步消化存量留用地的计划安排。  

“改革机制、提升落实效率”。为扭转以往留用地多头管理、层级权责不清的局面,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浈江区、武江区留用地试行计划指标管理机制的通知》,着力构建市级统筹保障、区政府主导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职责分工,理顺了层级管理重心。  

聚焦申请及初审、审核及报批、批后管理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堵点”,明分工、定要求,形成《留用地实地留地安置落实申办流程》。针对旧的留用地货币折算补偿标准测算条件已变更、局部实施不合理等问题,市自然资源局9月报请市政府拟启动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制定工作。与此同时,会同区政府、市招商部门、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研究,争取将一批留用地项目纳入统一招商推介范围,促进留用地精准招商引资,提高项目品位和效益,以破解当前部分留用地低效利用问题。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邹方筱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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