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面试的通知

根据《韶关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要求,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03分,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两科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21名考生进入面试(详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七楼(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

  建议考生提前前往面试地点熟悉路线及周围环境,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以免迟到,错过面试机会。

三、面试时间

  9月28日上午9:00。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8:30前,凭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凡在面试前30分钟没有进入考场报到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可正常参加面试考生: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面试的考生:

  1.考试前7天内有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旅居史人员;  2.近7天内有发现本土病例但尚未划定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 3.10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4.粤康码红黄码人员; 5.仍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阳性个案、疑似阳性个案、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和次密;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阳性个案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7.有发热、干咳等新冠疑似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人员,或有其他任何疑似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如有7天内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不包括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三) 其他情况:

  如有考生在上述两类情况以外,则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专业研判其能否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外省市来(返)韶考生抵韶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在韶核酸检测尚未获得结果之前,建议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面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所有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应提前关注“粤省事”小程序,考试当天现场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除查验身份外,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面试工作事项调整的,请考生留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2.请考生务必熟知《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内容,做好面试准备。自行下载《承诺书》(附件3)并打印填写后亲笔签名,面试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  3.考试总成绩的发布、体检通知、录用考察公示等,请留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sgcourts.gov.cn)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4.考生务必提前熟知考场附近交通情况,避免迟到。面试前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联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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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表

2.面试考生须知

3.承诺书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来源:韶关中院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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