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且变异毒株传播速度极快、传染性极强。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决定10月11日市辖三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师生暂缓返校。
一、学校和师生均未纳入临时性强化管理区域及中高风险区(具体区域以韶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发布的为准,下同)的市辖三区及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师学院,师生10月12日返校,住宿生可于10月11日下午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校,非住宿生于10月12日上午正常上课时间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校;纳入临时性强化管理区域及中高风险区的市辖三区及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师学院,师生暂缓返校,待解除管控以后再返校;未纳入临时性强化管理区域及中高风险区的学校,如有居住在临时性强化管理区域及中高风险区内的师生也暂缓返校,待解除管控以后再返校。
二、暂缓返校期间,请家长按本地疫情防控办公布的要求,按时带孩子参加核酸检测。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期间,家长做好孩子的身体健康监测,同时对孩子的消防安全、防触电、防溺水等妥善监护。家长按学校公布的指引,保障孩子参加线上教学活动,注意作息规律、劳逸结合,保持身心健康。
三、市辖三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继续全部暂停,校外托管机构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停止服务。
韶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10月10日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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