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危险废物

2019年底的一天,

乐昌市北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如往常,

穿行在乡野之间进行例行巡查,

其间发现,

某处村落的土地被倾倒了

大量黑色液体,

散发着刺激的臭味。

接到举报后,

当地环保部门前往处理。

经鉴定,

被非法倾倒、处置的“黑色液体”

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

总重超1600吨,

对当地土壤和地下水都造成了损害。

环境污染背后的“真凶”是谁?

涉案生态能否得到修复?

犯罪分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本期以案说法《危险废物》↓↓↓详情戳视频

青山绿水的背后,离不开司法、环保等多部门的保驾护航,更离不开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希望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既做生态环境的享有者,也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监督员,共同构建优良生态环境。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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