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权威不容挑战!男子踢打警务人员被判刑

酒后闹事被制止,男子拒不听劝,还对前来处警的警务人员进行踢打,妨害执行公务。近日,始兴法院依法审结该起妨害公务案,判决被告人易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22年2月,始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谢某报警,民警刘某、警辅张某着制式警服出警处理,到达现场后了解得知,易某当时喝了酒,和谢某因故发生争执,因想进入谢某的住所被拒绝后,就不计后果准备损坏门锁强行闯入。期间,刘某与张某亮明警察身份,上前阻止易某,然而易某不听劝阻强行冲撞,不断辱骂报警人,在冲突之中对张某进行踢打,阻碍执行公务,被带回派出所醒酒。

后公诉机关以易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始兴法院依法受理并审理该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易某是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公安民警肩负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公安民警执法时,应积极配合警方开展执法工作,助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执意实施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视情节不同,将可能构成袭警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

作者:谭晖 谢素芬 肖声扬

编辑:张惠娟

责编:邱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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