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主人因“狗咬狗”大打出手

狗狗之间互相嬉闹发生互咬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双方主人却因“狗咬狗”大打出手,引发“人伤人”事件,最后闹上法庭。近日,乐昌法院审结了这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为狗“出头”。麦琳作

事情要从2020年2月说起,谭某带着狗遛弯至乐昌市某市场,恰好遇见了刘某饲养的三条狗。狗狗们“狭路相逢”,格外“激动”,刘某的三条狗就一直追咬谭某的狗。害怕自家狗受伤的谭某就拍了拍刘某的狗,欲驱逐其离开,可刘某见状就不乐意了,认为谭某是在打自己的狗,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刘某捡起地上的木棍殴打谭某,致使其多处骨折。经鉴定,谭某的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但双方就赔偿费用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谭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费用共计275727.02元。  

乐昌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因琐事产生纠纷后,刘某用木棍殴打谭某致其受伤,该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谭某提交的相关证据,依法判决刘某赔偿谭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230427.03元。  

法官表示,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发生“小摩擦”,但作为成年人,发生纠纷时应保持冷静,切莫用暴力解决问题,否则面临的不仅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这可能是牢狱之灾。近年来,因宠物饲养者安全意识不足、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因素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本案中,双方就因未用绳索拴好宠物狗,才导致发生狗狗之间互相追咬的情况,法官在此提醒大家,文明饲养宠物,既是对他人的保护,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作者:通讯员 张宗亮 李雅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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