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化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责令其二人退赔被害人刘某经济损失46815元。
该案中,被告人张某、李某二人系情侣关系,共谋以网恋方式诈骗他人钱财。2020年7月,张某通过征婚网站添加被害人刘某,继而将自己的女友李某以堂妹的名义介绍给刘某认识。李某和刘某通过网络聊天并见面后,假意和刘某建立恋爱关系,随后就以结婚需要彩礼等理由,多次向刘某索要财物,累计金额达46815元。后刘某发觉被骗,遂报警。
仁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网络社交平台的迅速发展,帮助我们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我们能通过文字、语音、视讯交流,其中,也有不少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觅得佳人,谈起了恋爱。但大家也应该留意到,近年来,类似“网恋骗局”不在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虚拟特性,通过文字、图片等把自己打造成为被害人眼里的“完美情人”,以恋爱之名骗取被害人转款,让被害人一步步落入陷阱。
网络交友并非不可为之,但是要多加提防。面对手机屏幕那头素未谋面的“朋友”,不要轻易发生钱财交易,捂紧自己的“钱袋子”,避免自己遭遇网络骗局。
文字:徐桉苧 肖声扬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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