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6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着力啃“硬骨头”、消除“老大难”,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从2015年底试点至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向全社会交出了一份成绩斐然的绿色答卷。
以生态环保督察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取得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的变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模式越来越成熟,督察对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障作用越来越大。
从长江沿线治理11个省(市)累计腾退岸线457公里,到宁夏贺兰山无序野蛮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内蒙古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现勃勃生机,到四川成都再现“窗含西岭千秋雪”……一个个经过实践检验的绿色样本充分证明,通过生态环保督察,不仅能推动被督察对象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更能推动各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奔着问题去,才能解决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啃的都是“硬骨头”。长江岸线保护、洞庭湖非法矮围整治、祁连山生态修复、秦岭违建别墅整治,等等,这支生态环保铁军坚持问题导向,咬住问题不放松,敢打敢拼、迎难而上,不怕得罪人,动真格、不徇私、敢担当,对任何地方、任何人,凡是要追责的,都一追到底,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将问责压力化为治污动力。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生态环保督察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之一。督察制从无到有,不断向纵深推进。从《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再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督察制度建设不断深化,为督察工作深入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督察有没有效果,群众说了算。老百姓的诉求是生态环保督察的重点工作目标。督察不仅盯着“大问题”,更是紧盯困扰群众的“小问题”。黑臭水体、垃圾乱堆、噪音扰民……几年来,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到目前为止,完成整改28.5万件。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带来的幸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真心称赞。
绿色是美丽中国的底色。新征程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要久久为功,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充分发挥环保督察“利剑”作用,鼓足工作干劲不懈怠,为人民幸福生活注入更多的“绿色养分”。
作者:孟哲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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