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上午,由市政府主办的“促进就业十条”新闻发布会召开,向社会公布《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省、市新闻媒体代表等参加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韶关日报记者 吴梦雁 摄
发布会指出,该实施意见包含10个方面内容,也称为“促进就业十条”,是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
记者提问。韶关日报记者 吴梦雁 摄
“促进就业十条”主要提出四个层面的针对性措施:其一是回应企业关切,提出稳定政策、降低经营成本措施,包括稳定社会保险征缴政策,明确稳定养老保险费率费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维持不变,继续执行分类确定缴费工资下限,稳定失业保险费率等;降低医保、工伤等部分社保险种和残保金费用,2018年至2020年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调为按2017年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招工费用。
其二是多渠道培育就业增长点,提出对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促进创业的扶持措施,包括建立重点用工企业全程服务机制,加大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加大社保补贴扶持力度,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加强创业载体建设,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其三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升劳动力技术技能等措施,包括激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提高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标准,扩大“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招募规模;进一步加大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力度,提高紧缺急需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发挥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培训主阵地作用。
其四是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提出支持企业和职工携手共进、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托底帮扶措施,包括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加强公益性岗位安置,扩大见习规模,支持新业态灵活就业,强化失业保险支持,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
发布会指出,“促进就业十条”的实施,预计2019年可为企业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5.6亿元;同时,全市目前已安排5000多万元用于支持就业创业,扶持重点群体。接下来,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将扎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惠及到企业和民生。
韶关日报记者 吴梦雁 通讯员 黄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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