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水”以来,全市累计平均雨量741.8毫米,局部地区达到1527.5毫米,已突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同期历史极值。6月19日至今,市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经市三防指挥部研判,根据《韶关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指挥部定于6月21日7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在防汛应急响应提升前,市三防指挥部根据韶关水文局预测,6月21日12时左右市区可能会出现8200m³/s流量(相应洪峰水位55.3米,超警戒2.3米),于21日2时发出洪水预警,请武江、浈江、北江沿河两岸所有房屋、背街低洼房屋人员,特别是危房、老旧小区房屋人员,龙洲岛所有人员,在建工地人员立即转移避险。一个小时后,指挥部根据市气象局监测数据,再次发出安全预警,请全体市民注意安全防范,发现危险,一律转移避险,非必要勿出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天6时,指挥部鉴于严峻形势,发出重要提醒,建议于6月21日08∶00至21日17∶30,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民生的单位和个人外,市辖3区内其他单位和个人可执行停工、停运措施。同时表明,党政机关、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不在停工范围之列。
在防汛应急响应提升的同时,市三防指挥部再次发出两条重要提醒,告知广大市民市辖三区紧急避险场所及组织撤离具体安排及路线,为低洼居民避险提供了明确指引和有力保障。
截至记者发稿时,各级先后投入抢险救援队员53049人次(含驻韶部队、武警、军分区民兵)、转移群众44880人、解救被困群众9790人、集中安置5367人、紧急生活救助2075人。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俊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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