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6月10日下午,韶关乐昌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全面深化战略合作,为乐昌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启新篇章。

签约仪式现场。

在韶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蒋文泓,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张秀中,乐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华益,乐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英宏等领导的共同见证下,乐昌市副市长郭葳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郜洪青代表双方进行了签约。

近年来,乐昌市委、市政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成16个镇级污水处理厂、1200多个村级污水处理站,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已进场施工,启动了碳中和装备产业园规划建设工作,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98%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长期保持在99%以上,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地区生产总值长期保持在韶关各县(市)首位,实现了生态效应与经济效应相统一。

刘华益对广东省环保集团长期以来对乐昌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乐昌的基本情况。他表示,此次成功签约,乐昌市将以最大的热情、最优的环境、最好的服务,为省环保集团及下属企业在乐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衷心希望省环保集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乐昌市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上的多重支持,推动环保领域装备制造产业向乐昌市转移,携手打造韶关绿色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

张秀中表示,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合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希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通过广东环保集团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模式的强有力支持,为乐昌市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贡献力量,共同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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