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要求各地严格遵守春运客运价格管理规定严禁擅自涨价等行为

笔者昨日从市发改局获悉,为保持2019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正常秩序,维护广大旅客的价格权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市发改局要求各地严格遵守春运客运价格管理规定。

市发改局强调:各地应严格遵守定价权限和明码标价规定。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农村道路旅客运输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道路班车客运(含旅游班线客运,下同)价格以及道路班车客运线路上的加班车客运价格、计费行包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汽车客运站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客运站、客车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除政策性调价外,经营者变动运价应提前2周公布。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城市公交优惠减免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政策执行,严禁擅自涨价等行为;道路客运运输的儿童票、优待票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交运发[2009]27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重大节假日小汽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铁路等客运票价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政策执行,从而为稳定春运客运票价水平创造条件,以保障群众出行。


(作者:​通讯员 罗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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