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截止报名!韶关法院招聘12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韶关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

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韶关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7名,武江区人民法院2名,乐昌市人民法院2名,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4.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见附件;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94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自愿服从调剂,调剂范围为此次招聘法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的情形。

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和要求见《韶关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定人选、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10日。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3.报名要求: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招聘法院邮箱(详见附件1),请发送压缩包,文件名为“书记员报名+姓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1)《韶关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PDF扫描件,需经本人签名;(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PDF扫描件;(3)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须与《报名表》上照片一致;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若无、则不必提交)PDF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1.审查机构:招聘法院。2.审查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3.资格审核结束后,将统一发布考试时间、考试人员名单以及领取准考证等信息,请报考人员留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s://www.sgcourts.gov.cn)、“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   (三)考试1.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两方面内容。题目类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总用时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2.计算机操作考试。计算机操作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分听打和看打两个环节。 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3.面试。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此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进入面试的考生为递补人选。期间如有书记员岗位空缺,从递补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的,视情况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s://www.sgcourt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6个月(具体期限详见附件1),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工资福利

 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福利,按照招聘法院现行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薪酬标准执行,转正后工资约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2.在进入考场时向考场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粤康码”为绿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方可参加考试;3.向考场工作人员提交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未达到以上防疫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其他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韶关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职位表

扫码即可下载职位表

2.韶关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报名表

扫码即可下载报名表

招聘法院咨询电话:1.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0751-8550356。2.武江区人民法院:0751-8550219。3.乐昌市人民法院:0751-6805201。4.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751-6832213。

来源:韶关中院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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