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有异地就医需求如何办?备案“指尖办”异地定点就医直接结算

出差在外突然生病怎么办?老人随子女异地居住需要就医怎么办?慢性病患者需经常开药怎么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我市在开通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功能的基础上,目前又开通了城乡居民医保省内异地或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就医,便可异地享医保直接结算,免跑腿少垫付。


哪些人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据了解,参保人进行异地就医,需先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再选定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须选点,仅需选定地市),便可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结算报销。  


目前,我市五类人群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第一类人群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备案长期有效。第二类人群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居住证明有效期或个人承诺书确定备案有效期。第三类人群为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第四类人群为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第五类人群为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分别为门诊急诊人员和其他人员。其中,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参保地以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门诊诊疗的人员,可以先就诊后补办备案手续。备案有效期内入院治疗的,当次住院有效。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信息时代,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在“指尖”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粤医保”小程序,参保人可快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其中“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可办理跨省备案,“粤医保”小程序既可以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也可以办理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备案,还可查询备案信息、就医结算记录以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只需手持手机,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点击进入,按提示操作登录成功后,即可在线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首次使用时需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以韶关为例,进入“粤医保”小程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图标小程序会弹出“备案告知书”,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入备案界面。按照顺序自行填入需备案人联系电话以及选择备案类型和备案开始日期。不同备案类型,需要根据“备案告知书”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以及填写相应的备案内容,提交后,即可完成线上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定点就医有哪些要求?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需在异地就医备案所在地,选择1家开通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的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并办理选点登记。选定医院后,参保人便可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到医院就医,医保电子凭证需提前在“广东医保”公众号上激活,激活后拿着手机便可到医院就医。

  

异地就医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照“就医地目录”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再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计算出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  


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票据,参保人只需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


异地就医结算失败了怎么办?


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也可现场结算,不需再回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申报门诊特定病种的异地就医备案人员,选定门诊特定病种医疗机构时应在其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备案地是省内的,在选定的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费用可现场结算。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参保人异地就医出现结算失败的现象,可以通过办理补记账手续和零星报销两种方式进行处理。因医保信息系统异常等客观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指引参保人员办理补记账手续,不得拒绝为参保人员提供补记账服务。参保人员未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其发生的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向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范琳珍

编辑:谢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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