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7项工作获上级通报表扬 涵盖全国、全省等荣誉

近日,市委、市政府发文对今年1至3月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被上级通报表扬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通报列出“被上级评为优秀或先进类”“授予荣誉称号或工作示范类”“书面表扬类”“工作排名靠前类”等四种受通报表扬类型,涵盖全国、全省等荣誉。其中,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县(市、区)有关工作共17项:“被上级评为优秀或先进类”6项、“授予荣誉称号或工作示范类”7项、“书面表扬类”1项、“工作排名靠前类”3项;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市有关单位有关工作共30项:“被上级评为优秀或先进类”10项、“授予荣誉称号或工作示范类”5项、“书面表扬类”9项、“工作排名靠前类”6项。  

如南雄市被评为“2021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被评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市中院研究室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林业局被评为“全国林草系统‘七五’普法表现突出单位”;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韶关市法律援助处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服务窗口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等。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加强大招商招大商招好商,着力抓好产业发展和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建设;要持续改善民生,抓紧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切实推动“六新”韶关建设取得新进展,为我市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邹方筱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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