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至5日,浈江公安全警出动,严格按照省、市、区清明节安保工作部署,提前统筹谋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节日安保、森林防火和交通秩序管控等工作。
据了解,清明节期间,分局交警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走访客货运输企业26家,督促未检验的重点车辆240余辆完成年检,拖移逾期未年检重点车辆20余辆,开展交通整治行动,检查车辆1.1万余辆次,查处酒驾6宗,依法暂扣违法机动车42辆,查处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0余宗;更新交通标识标牌,安装爆闪信号灯牌26块、警示标柱32处,新增斑马线210余米,标志标线2100平方米;强化宣传教育,派发交通安全、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电诈等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发布安全提示短信78条。
据统计,各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点20余处,派出巡逻组10余个,消除森林防火、交通和社会安全隐患20余处,依法对4月4日进山扫墓违规烧香点烛用火引发火情的李某平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全区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30.23%,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安稳定,祭祀场所治安、交通秩序管控到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森林防火、疫情防控隐患有效管控,答出“平安卷”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编辑:何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