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日前,我市印发《韶关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事项清单》22项,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其中涉及社会保障领域“免申即享”事项共2项。
为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有序推进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市人社部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政策找企、免申即享”机制,将“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2个事项纳入“免申即享”范围。
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工伤保险费率在实施省级统筹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我市费率浮动办法基础上,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执行。同时,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用人单位缴费基准费率按0.8%执行,对一定时期内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实施浮动费率,分0.32%、0.48%、0.8%三档确定。
“免申即享”政策,在经办流程上真正实现自我革命,变坐等企业申请为利用大数据主动对比。人社部门通过省集中系统提取的后台数据,严格把控审核环节,核实用人单位类型、参保缴费情况、裁员率等。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联系,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进行数据对碰,最终确定符合返还政策企业名单,实现“免申报零跑腿”,让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精准直达企业。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继续扩大“免申即享”范围,通过信息共享、大数据核验等方式,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策。针对部分未能获取到企业正确的开户信息,导致资金拨付不成功的,将通过发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与企业取得联系,确保将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助力各用人单位稳定岗位健康发展。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兆宇 通讯员 刘焕宇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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