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22年3月30日)
韶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的统一部署,韶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底图,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约700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图斑80万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161070.98公顷(241.61万亩)。其中,水田125227.79公顷(187.84万亩),占77.74%;水浇地10061.19公顷(15.09万亩),占6.25%;旱地25782.00公顷(38.67万亩),占16.01%。南雄市、乐昌市、翁源县3个县(市、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4.0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5279.33公顷(127.9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2.9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5376.81公顷(53.07万亩),占21.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1874.08公顷(47.81万亩),占19.7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702.30公顷(8.55万亩),占3.5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838.46公顷(4.26万亩),占1.76%。
(二)园地54548.32公顷(81.82万亩)。其中,果园46977.76公顷(70.47万亩),占86.12%;茶园1540.75公顷(2.31万亩),占2.82%;橡胶园9.67公顷(0.01万亩),占0.02%;其他园地6020.14公顷(9.03万亩),占11.04%。仁化县、乐昌市、始兴县3个县(市、区)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56.17%。
(三)林地1456416.52公顷(2184.6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22974.47公顷(1834.46万亩),占83.97%;竹林地124774.15公顷(187.16万亩),占8.57%;灌木林地15385.87公顷(23.08万亩),占1.06%;其他林地93282.03公顷(139.92万亩),占6.40%。乳源瑶族自治县、乐昌市、仁化县、始兴县4个县(市、区)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50.58%。
(四)草地15807.79公顷(23.71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5.79公顷(0.01万亩),占0.04%;其他草地15802.00公顷(23.70万亩),占99.96%。乐昌市、南雄市、乳源瑶族自治县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49.79%。
(五)湿地1399.40公顷(2.1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0.07公顷(1.05亩),占0.01%;沼泽草地0.33公顷(4.95亩),占0.02%;内陆滩涂1399.00公顷(2.10万亩),占99.97%;乐昌市、南雄市、翁源县3个县(市、区)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湿地的48.7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455.41公顷(101.1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1418.54公顷(17.13万亩),占16.93%;建制镇用地11889.78公顷(17.83万亩),占17.63%;村庄用地38106.96公顷(57.16万亩),占56.49%;采矿用地4907.14公顷(7.36万亩),占7.2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32.99公顷(1.70万亩),占1.68%。
(七)交通运输用地20005.05公顷(30.0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370.83公顷(2.06万亩),占6.85%;公路用地13587.04公顷(20.38万亩),占67.93%;农村道路5007.59公顷(7.51万亩),占25.03%;机场用地10.79公顷(0.02万亩),占0.05%;港口码头用地8.49公顷(0.01万亩),占0.04%;管道运输用地20.31公顷(0.03万亩),占0.1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494.73公顷(80.2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0410.00公顷(30.62万亩),占38.15%;湖泊水面9.40公顷(0.01万亩),占0.02%;水库水面10662.32公顷(15.99万亩),占19.93%;坑塘水面18458.34公顷(27.69万亩),占34.50%;沟渠2614.43公顷(3.92万亩),占4.89%;水工建筑用地1340.24公顷(2.01万亩),占2.51%。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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