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处理一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角度出发,以“热心、耐心、知心、决心”为劳资双方解决好各类劳动纠纷。
去年年底,陆续有群众投诉举报称新丰县某水泥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者上百人。接到投诉举报后,新丰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成立劳动仲裁和监察为主的工作小组,并赴企业了解情况。据了解,该水泥公司因为生产经营亏损决定提前解散,并转让公司资产,对不能入职到新单位的员工,公司将会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不理解公司的状况,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双方为此存在较大的争议。
鉴于该公司是新丰县重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者众多,为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避免出现不稳定局面,新丰县人社局于今年1月18日上午组织召开包含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县总工会、县经信局等职能部门在内的多方协调会。虽经多部门共同努力,但协调会尚未达到预期效果。至此,新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快速反应,积极建议、协助劳动者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新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1月28日收到该公司34名劳动者的集体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后,马上开辟“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次日立案、年后马上组织开庭,并于2月25日出具裁决书。从受理到结案历时不够一个月,大大缩短了争议双方维护合法权益的时间,体现了公平和效率。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着力完善制度、优化程序,简化改革仲裁审理,强化集体争议调处,推动基层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接下来,市人社部门将继续推行“四快”办案模式,缩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时间,建立简单案件庭前调解制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当事人“讼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作者:陈洁 刘焕宇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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