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南岭团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力争以“南岭团队”为笔绘制高质量发展蓝图

为全面提升韶关人才竞争力、科技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加快培育发展韶关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近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南岭团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旨在从国内外引进和本土培育南岭团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发展能级,促进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计划引进和培育的团队,应以聚焦韶关产业发展为目标,着重依托国内外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好、科技创新实力强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知名科研团队,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韶创业或设立和培育科研平台,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实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并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的成果在韶实现产业化。  

按照项目进展和绩效完成情况,对入选的南岭团队分阶段从团队获得的经费中予以支持。主要包括:从团队经费中为不超过3名核心成员提供人才津贴,不高于支持工作经费的50%,参照“丹霞英才计划”创新创业人才标准执行等;为团队提供科技研发和产业发展必要的科创经费,以及可为团队提供约150-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拟申报“南岭团队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在我市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同时,团队成员常驻在韶人数不低于5人,其中核心成员不低于3人。团队成员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研究发展目标;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国内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突出的创新能力、丰富的研发管理经验、显著的业绩和成效;主体类型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国内外科技创新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好、实力强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知名科研团队,在韶设立的能够促进韶关特定领域产业实现较大发展的创新平台。或团队创办的企业须在韶关注册,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30%。  

主体须承诺在注册5年内达成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其中一种类型认定。实际投融资不少于5000万元。研发总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企业年均税收不少于50万元。  

有意向申报“南岭团队计划”项目的各类创新主体,可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邹方筱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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