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3个单位荣获“广东省无烟单位”称号 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取得成效

近日,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布《关于确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等3924家单位为广东省无烟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省爱卫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无烟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省级暗访评估、抽查复核,我市123个单位达到“广东省无烟单位”建设标准要求。  

《通知》指出,希望达到“广东省无烟单位”建设标准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控烟制度,加强宣传倡导,巩固无烟环境建设,丰富无烟环境内容,广泛动员单位职工和群众参与控烟工作,确保无烟环境创建常态化,并表示省爱卫会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各无烟单位创建及巩固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及无烟环境建设效果明显滑坡的单位将予以撤销无烟单位称号。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钟政宽 通讯员 成伟三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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