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立行立改关闭全安镇某屠宰场继续做好监督防止反复

6月25日,市环保局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交办案件,其中有匿名市民投诉南雄市全安镇安全卫生院东北角一无名屠宰场,污水直排至大岭村后的河流中,臭味熏天。案件转交南雄市后,该市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了由南雄市环保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和全安镇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专案组前往实地调查。

经过实地调查、取证,确认该屠宰场不符合屠宰场设置要求,未列入南雄市定点屠宰场范围,南雄市农业局认定该屠宰场属于非法屠宰场所,并于6月26日下发《南雄市农业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关闭该屠宰场。据了解,由于该案件在调查时,屠户现场进行屠宰活动的证据资料难以取证,前期证据资料不足,故未对屠宰场进行立案处罚,改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形式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教育。

6月28日下午,该市农业局再次联合南雄市畜牧水产局和全安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该屠宰场落实关闭情况。“据当天现场情况看,我们没有发现用于屠宰活动所需的器械,也没有发现屠宰活动留下的生猪血迹、猪毛等。对于该案,我们会持续密切关注,做好后期监督工作。”南雄市农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如是说。

近日,屠宰场负责人罗香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受关闭该屠宰场的行政行为,她今后不会再利用该屠宰场进行生猪屠宰活动。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黄俊 通讯员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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