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19年以来,韶关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9722件,执行到位金额37.2亿元。每一宗执行案件的背后,是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翘首期盼,而每一次案件的依法执结、每一笔执行款的发放,则是法院对群众期盼的铿锵回音。
韶关中院执行指挥中心。
日复一日,韶关法院聚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誓要打赢这场关乎民心民愿的攻坚战,打赢这场关乎公平正义的保卫战。
“智慧”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法院执行,是一场和时间的竞赛。要想在这场竞赛中“拔得头筹”,首先就要在“查人找物”上迈出快步。
近年来,韶关法院执行工作搭上“智慧”快车,借助“信息化”双翼跑出加速度。依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和所在地税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建立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共享机制、搭建“总对总”“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不动产信息线上查询、查封、解封,建成覆盖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股票证券、保险理财、不动产、机动车、住房公积金、股权投资等主要财产的查控网络,并实现主要财产信息查询、评估拍卖、执行委托、信用惩戒等功能,有效缓解“查人找物难”等问题。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利用该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登记信息15万余条、股权登记信息8万余条、住房公积金信息510余次;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效率大大提高,为案件高效执结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网拍”新模式促变现“提速”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意义在于执行。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财产处置变现效率,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韶关法院采取引入第三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等多项举措,打造“法院+网拍平台+拍辅机构”司法网拍新模式,促进执行财产处置工作实现“又快又好”。
早前,市区一处房产正准备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相关拍辅机构收到韶关中院移交的资料后,迅速着手各项网拍前期准备工作,只用时4天就将该房屋挂上平台开拍,较以往节约2/3时间。
2021年初,韶关法院与第三方拍辅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对部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实行社会化外包,由受委托的拍辅机构承担制作拍品说明、情况核查、拍品上传和宣传、提供咨询、现场看样、拍品保管看管、协助办理财产交割手续等服务,借助“网拍”平台技术优势和第三方司法辅助机构的服务经验,帮助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效率。
此外,韶关中院统筹建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将8家机构纳入名单库,在网络司法拍卖启动时严格按照“一案一委托”方式,采用摇珠方式在名单库中随机选取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出台《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保障网络司法拍卖过程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2021年度,韶关法院共成功拍出标的物412件,成交率78.57%,成交金额超5.0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费用约2500多万元,平均处置周期较以往大大缩短,执行财产处置变现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且首次执行案件执结平均用时72天,较两年前缩短15天,执行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失信者,当以寸步难行。
周某是个生意人,早些年因为生意纠纷陆续被多人起诉到法院,并被申请强制执行,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达19宗,标的额达97万多元。受理上述案件后,南雄法院依法将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
为公众阅报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能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列车软卧,不能住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在招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融资贷款等方面受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作为商人的周某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在生活和生意场上都举步维艰。最终,他前往南雄法院表示要主动履行义务,目前已履行完毕15宗,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3宗,有1宗陈年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还在寻找当中。
向多部门“借力”,强化失信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是韶关法院破解执行难题的重要举措。2019年至2021年,韶关法院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3万人次,限制消费3.44万人次,司法拘留146人次,并利用“韶关信用网”“韶关日报”“诚信红黑榜”等网络、媒体平台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督促近200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义务;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对逃避债务、故意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14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高压态势,严惩失信行为。
专项行动“对症下药”显成效
2021年11月18日,韶关两级法院举办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当天累计发放执行案款4458万余元。
为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现场。
据悉,此次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所涉案件包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劳动报酬纠纷、抚养费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多个类型,与企业经营、百姓民生息息相关。
“我们的案件是合同纠纷,执行的是仲裁裁决,从立案到执行完毕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执行款一到账,法官就通知我们来领取,工作效率很高!”顺利领取案款后,当日参与活动的申请执行人都纷纷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点赞”。
3年间,“南粤执行风暴”“雷霆行动”“百日攻坚”“根治欠薪”“打财断血”等专项执行活动陆续开展,大批“骨头案”“烂尾楼案”“金融案”逐渐被顺利执结,大批执行积款也逐步发放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中。发放执行案款总额超31亿元,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被兑现成“真金白银”,切切实实地被装进申请执行人的口袋里。
执行典型案例
案例一 南雄法院追回40名工人工资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日前,南雄法院成功执结40起涉工人工资系列案件,向涉案工人兑付薪酬共计12万余元,有力保障劳动者权益。
一夜之间人去楼空40名工人讨薪无门
林先生是南雄市某百货公司(以下简称百货公司)的员工。2020年8月某日,林先生如常到单位上班时,却发现百货公司已“人去楼空”。而和他面临同一情况的,还有其他39名工友。
原来,百货公司因经营不善、债务纠纷等原因关门停业,但并没有提前告知林先生等员工。停业后,百货公司除拖欠林先生等40名员工工资外,还拖欠货款、施工款等近百万元。无奈之下,林先生等人分别通过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百货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并依法得到支持。
快速行动开展执行查询财产制定方案
经40名工人申请,上述涉工人工资系列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南雄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积极与员工沟通,安抚员工情绪,并迅速开展相关执行工作。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百货公司名下财产进行详细调查。最终查明备用现金5万余元,剩余商品、设备85类4800余件,但部分商品面临即将过期、丧失经济价值的情况。
为确保被欠薪员工工资尽快得到清偿,执行干警迅速召开会议研讨解决措施,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
雷霆出击高效执结40名员工不再“忧薪”
执行干警加强沟通、抓紧对商品等进行变现处理是关键,于是立即联系工人代表与百货公司,让大家一同坐下来谈。其间,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之以法,并最终促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在法院的监督下,共同对百货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点、变卖,并将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工人工资。
历时一个半月,4800余件商品及设备等全部完成变卖,12万余元的执行款也终于有了着落。最终,林先生等40名工人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该系列案件圆满执结。(温菁 钟州琼 尹翔)
案例二 “老赖”逃债“躲猫猫”入住酒店露行踪
被执行人郑某,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还玩起了“躲猫猫”,自以为能躲过,却在入住酒店时暴露行踪,被翁源法院联合酒店所在地公安机关一举抓获、采取拘留措施。被拘当天,郑某慑于法律权威,赶忙全额付清6万元的工人工资款。
据悉,郑某是韶关某工程的承包人,2019年10月,郑某雇请章某在其承包的护坡工程提供务工。同年11月17日,经双方结算确认,郑某应支付6万元劳务费给章某,但郑某一直未将该笔劳务费支付给章某。章某追讨无果,向翁源法院起诉要求郑某付清该笔款项,并得到法院的支持。
然而,判决生效后,郑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章某向翁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向郑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郑某却置之不理,还通过“玩失踪”等方式恶意逃避执行。随即,翁源法院向郑某发出拘留决定书,并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的函,请求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布控。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天,郑某到东莞入住酒店,其行踪因此暴露,东莞当地的公安干警随即前往,将郑某抓获并移交翁源法院。
被拘留后,执行法官向郑某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郑某充分意识到自己逃避执行行为的严重性和恶劣性,联系亲友帮忙筹钱,不到1个小时就将执行款项筹措到位,全额进行支付。(温菁 何辉熊)
案例三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老赖”兄妹双双获刑
近日,浈江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综合案件情节、性质等,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倜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彭某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有力打击,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8日,浈江法院对原告冯某诉被告彭某倜合同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彭某倜将一台液压挖掘机返还冯某。但在判决生效后,彭某倜有能力执行却一直不履行,而且还利用该挖掘机在她哥哥彭某得承包的石场内从事生产,于是,申请执行人冯某向浈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浈江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奔赴湖南省株洲市开展强制执行,要求彭某倜履行交付挖掘机义务。其间,彭某倜声称自己不知道挖掘机下落,经执行干警反复释明法律直至决定对彭某倜采取拘留措施,彭某倜才愿意提供挖掘机存放地点,并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挖掘机所处村落。
此间,彭某得得知上述情况,故意规避法院执行,将挖掘机拖放到了所处村落的另一处工地,并组织多人以追讨工程欠款的名义围堵执行干警,以推搡拉扯的方式阻挠执行、冲击执行现场,一度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事发后,被告人彭某得、彭某倜依旧一直没有依法履行判决,并持续使用该挖掘机。2019年5月30日,浈江法院执行干警在彭某得及其妻子共同经营的建材公司石场内发现涉案液压挖掘机,成功执行交还给冯某。同年,被告人彭某得、彭某倜分别被抓获归案。
浈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倜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交付指定交付的财物,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被告人彭某得明知彭某倜是被执行人,仍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严重,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彭某倜、彭某得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黄健婷)
作者:黄健婷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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