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召开2021年药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以及部署下一步全市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并就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市民进店购药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指引提醒。
发布会通报了2021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全市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安排。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水平,提高群众安全用药的幸福指数,全力推进“无假药城市”创建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事件。一是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快落实2021年韶关市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工作,实施2021年药品安全责任考核。二是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主体责任,督促零售药店落实购买退热药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切实发挥“哨点”监测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检查。强化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协同。持续加强疫苗、血液制品、无菌药品、集采中标品种,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婴幼儿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四是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我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全面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关部署。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0家次,检查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47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222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237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0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20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017家次;化妆品生产企业19家次。同时加大对涉及药品安全案件查处力度,全市“两品一械”案件共结案299宗,全力保障市民用药用械安全。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邹方筱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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