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时代“城市记忆”工程的几点建议——以档案工作为例

档案作为历史的真实记录,对留存文化,传承、延续文明发挥着重要的资政育人作用。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功能提升等方面工作卓有成效。随着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一批城镇老旧街区已经更新换代,一些“城市记忆”如城市原貌、古街古巷、古建古树,已逐渐消失、不复存在。这些风物景象深刻印在一代代人们的记忆中,成为他们的“乡愁”。  

档案是记录“城市记忆”的一个重要载体。为了记录、留存好这些“城市记忆”,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加强对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为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变迁提供了详实记录。但是,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如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如何传承和延续城市文化、城市文明,这对新时期“城市记忆”档案管理开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城市记忆”档案资源建设和管理

“城市记忆”工程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着储存、传播、激发或暗示集体记忆的功能,因此,保存城市记忆就是保护城市文化。

目前,各级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源来源途径比较单一,主要靠接收进馆档案和征集社会档案两种途径,对城市发展变迁过程中的城市记忆留存,主要体现在纸质档案和照片资料,留存内容和形式有待扩展。各级档案部门应加强对城市记忆档案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建档指引,切实把做好“城市记忆”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着力加强对社会散存和个人保存的对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收集工作,拓宽相关档案资源的收集渠道。要加强与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以及自然资源部门档案馆、城建部门专业档案馆互动合作,多种渠道收集挖掘城市记忆档案资源,建立健全相关档案专题数据库。  

同时,注重收集留存形式的丰富多样,大力收集图片资料、文字材料、口述历史、影视资料、公众收集相关材料,发挥个人口述建档、家庭建档、民间组织建档等作用,全方位、多形式收集反映城市原貌、工程建设、名胜古迹、突发事件、重大活动等情况的文字、照片、音像、实物等真实素材。应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经验,深挖所收集留存档案的价值,敏锐辨别各项留存内容的系统归属,保持其连贯性,数字化采集留存资料,并形成系统性归纳总结性材料及纪录片,养成链条式的城市记忆开发管理模式。

各级档案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城市记忆档案的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等各环节工作。应加大档案资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力度,整合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档案资源,引导社会各级加强对城市记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确保城市记忆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为今后城市的管理和发展提供经验借鉴,为传承、延续城市文化提供鲜活的档案素材,更加高效地服务社会和满足群众需求。

引入市场化开发机制

各级档案部门要把牢“城市记忆”宣传方向,部分工作可引入市场化机制,让资本市场参与到我市历史记忆打造的建设中来,充分发挥市场资本活力,城市记忆档案资料并不只是保密资料,而是要进行市场化活化利用,开发其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其社会价值。要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记忆档案资源建设,建立共建共享城市记忆档案资源有效机制。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专业化档案开发利用企业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档案收集整理。特别是要强化承担城市建设项目尤其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企业,要承担留存城市记忆资源收集整理的主体责任,在严格按照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做好项目涉及范围内需要保护和留存城市元素的登记、取证和保存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城市记忆留存元素得到充分保存。

讲好城市记忆档案故事

城市记忆档案作为记录城市发展变迁的历史记录,不能只作为档案默默无闻地存放在档案馆里,它对于塑造城市文化名片、独特气质有着非常显著作用。  

各级档案部门应加强对城市记忆档案的开发利用,用活用好档案资源,充分发挥其社会价值,变“沉睡”的档案为“活”的信息、“活”的资源。可联合城建、文化部门、社区街道、村居委等各单位以及社会媒体,合作推出一批反映“城市记忆”和城市文化的档案展览精品或文艺作品创作,开展形式丰富的“城市记忆”成果宣传推介。比如,通过组织展览展示、新媒体传播、影视制作、微电影、微视频、历史雕塑、纪念建筑、“城市记忆”鉴赏会等方式,实现其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使“城市记忆”真正走入民众生活,成为每一位韶关人的重要精神家园,运用鲜活的档案故事,展现城市气质韵味,打造韶关独特的城市文化名片。(作者单位:韶关民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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