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改革呈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良好态势

昨日上午,市委改革办召开韶关市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市委改革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就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民生领域改革热点问题进行相关通报。

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韶关振兴发展的“关键一招”,深入推进各领域改革,我市深化改革工作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2015-2018年,我市共部署204项重点改革任务,各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事项相继推出,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等10个领域,顺利实现了“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改革目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完善改革领导体制机制,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显著加强。

二是积极做好改革谋划设计,主体框架基本确立。

三是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我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社会保险制度、医药卫生体制、商事制度改革、“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的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等社会公众关注较高的改革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韶关市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

问答环节

Q

请卫计部门介绍一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以及下一步将在哪些方面推动改革?

A

近年来,我市借国家医改惠民东风,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断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和流程,不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每年可为群众节省药品支出约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三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一直维持在98%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85%以上;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等政策陆续实施,群众就医负担逐渐减轻。具体体现在: 

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从2016年启动卫生强市建设开始,我市积极推进城区医疗资源整合,搬迁新建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综合大楼,大力推进20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南雄、翁源、乐昌等三家县级第二人民医院,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扫尾工程和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市、县、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二是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粤北人民医院被列为全省20所高水平医院创建单位;全市有省、市级重点专科27个;实施了乡镇卫生院“五个一”工程、全市7家县级人民医院、6家县级中医院均通过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二级甲等中医院评审。

三是医疗服务便捷性进一步提升。微信挂号、分时段预约就医、医疗费用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自助查询打印等大大方便了群众就医,减少了排队等候时间,就医方便快捷。

四是患者医疗费用增幅维持在较低水平。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下一步,医改工作将在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全力推进全民健康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健康医疗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实现个人健康信息在各个医疗业务部门服务过程中的重复使用,实现对人们健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是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破除“以械补医”,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切实减轻老百姓负担。

三是切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工作。我市已建立527个家庭医生团队,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37.76 %、64.56%,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提高签约服务质量,让老百姓的“私人医生”真真切切地提供个性化服务,成为群众健康“守门人”。

四是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50%的二级以上医院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个性化提醒、检验检查结果线上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Q

请工商局部门介绍一下,今年推出了哪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A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通过全面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秉持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原则,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银政直通车等,显著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了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激活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释放了经济发展的内在潜力。以改革思路和创新举措,全力探索优化流程、对标全省、全国最前列,实现了本省范围内的“两个率先”——率先实行工商登记“马上办”,率先实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马上办好”;一个走在前列——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实现了“马上办”的三个全覆盖——工商登记业务全覆盖、登记窗口全覆盖和网络全覆盖,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服务效能,提升了企业开办便利度。推行“马上办”一年多来,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全流程平均耗时不到10分钟,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开办便利度,有力地促进了市场主体的繁荣发展,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3702户,同比增长20.36%,其中新登记企业7069户,同比增长37.88%。

其中,市工商局牵头了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改革,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将其作为推进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从办事窗口集中行使审批权、推行容缺办理、建立快速纠错机制、优化审批流程4个方面实现“马上就办、全力办好、服务最优”,争取全面提升,力争达到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水平。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马上办”办事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在组织开展、建章立制、改革实践的过程中,各部门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较好地实现了改革目标;

二是容缺办理等创新性制度常态化使用,极大提升了行政审批效能;

三是便民服务创新亮点及宣传推广,增强了群众和企业的幸福感、获得感。“马上办”展现了广大干部自觉为民服务新面貌、职能转变新动力、办事服务新常态。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工商局还积极牵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工作,今年8月,由市政府印发《韶关市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工作方案》,确立了企业开办时间整体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的工作目标。近日公布的2018年全省企业开办便利度评估结果显示,韶关成功晋位为全省第6名,名列粤东西北地区首位。

接下来,市工商局将积极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全面梳理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将其中实施机关为我市或县(市、区)的事项梳理,并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坚持改革不停步,坚持将改革进行到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深入。

Q

请行政服务中心简单介绍一下我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进展情况,以及接下来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A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升级完善市级“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并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推广到县(市、区)和镇村的重点工作,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主动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推进“一门式”改革,不断优化服务平台功能。努力推动不动产、就业、供电等较多群众办理的高频业务进驻服务大厅办理。目前,进驻市级服务大厅事项784项,进驻率为82.9%,进驻各县(市、区)服务大厅事项5712项,平均进驻率71.66%。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整合26个单位的459项事项可实现“一窗通办”,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是推进“一网式”改革,不断提升网上办事水平。今年,我市进一步升级完善了“一门式一网式”信息系统,指导督促各部门统一使用系统办理业务。同时,开通了事项在线预约功能,可提供32个单位共529个事项的在线预约;还启用了网站、微信等方式进行收费,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其中,“韶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供了715项事项的在线申办及服务大厅内529个事项的在线预约。

三是探索服务模式创新,切实解决办事堵点难点痛点。我们在服务窗口落实“马上办”、同办联办等模式,设立企业服务窗口,探索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目前,市级服务大厅可“马上办结”事项245项,“马上就办”事项320项,综合服务窗口即办事项135项,同办联办事项498项。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重点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跑多次、来回跑的问题。

四是推动“一门式一网式”向基层延伸。在全市各县(市、区)设立县一级综合服务窗口,基本实现“一门式一网式”服务。加强了镇、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了政务服务外网的联通和平台的全覆盖。目前,全市共设立了1204个综合服务窗口,落实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619名。推进镇村事项标准化,已梳理第一批镇村事项目录161项,其中镇级事项110项,村级事项51项,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将一门式一网式服务窗口延伸到了基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希书记在韶调研讲话精神,按照市委“融入珠三角、对接大湾区”的战略部署,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Q

据了解,社会保险制度已经覆盖全民,请问人社部门韶关市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A

当前的社会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我们也正在朝着参保人群全覆盖进行推进,截至2018年10月,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4.8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2.3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96.4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5%,生育保险参保34.1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1.4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0.39万人。主要改革成效有:

(一)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动省级统筹,2017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收统支统管,更有力保障了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完成率100%,职业年金征缴从今年6月起分批启动,走在全省前列。养老保险待遇逐步提高,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24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8元。

(二)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2014年整合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颁布实施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同步实现城乡统筹和市级统筹,同时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并实施贫困人员倾斜待遇。不断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达4936种,远远超出省1000种的要求。异地就医实现即时结算,全市共39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省内系统,37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跨省系统。医保待遇稳步提高,2018年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和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今年可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约2.55亿元。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我市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率费基政策,积极探索实施新的社会保险降成本措施,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大幅降低,从以前的28.77%下降至21.51%左右,其中:企业养老保险从19.5%降至14%,并执行第四片区缴费工资下限,职工医保从6.5%降至5.5%,失业保险从1.5%降至目前平均0.57%,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77%降至0.54%。去年以来的降低社保成本措施共为企业减负约6.82亿元(2017年为2.89亿元,2018年1-9月为3.93亿元)。

(四)不断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流程。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人达314万,基本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使参保人便捷享受社保待遇。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全市通办”“一窗通办”等服务模式改革,建立一审一核、服务窗口引导员、预约服务等制度。结合“数字政府”建设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70%事项开通了网上办理,不断提高网上全流程办理事项比例,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待遇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可通过自助终端服务和12333网直接办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社保制度改革:

一是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地。

二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医保基金总控下按病种分值付费。

三是跟踪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做好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医保合并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做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各项工作。

五是落实好“省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和“民营经济十条”等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Q

请教育部门介绍一下我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展情况。

A

韶关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委改革办的关心支持下,推进了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借此机会,重点向各位介绍其中的两项改革。

(一)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专项改革工作情况

《韶关市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于2018年9月通过省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并按省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专项小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报市委、市政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报省委改革办。《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试点市的建设。全市投入建设资金共5921万元,已开工学校13所,已竣工学校7所,新增建筑面积28945平方米,新增寄宿学位2317个。

第二,加快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投入资金1.24多亿元,新增公办学位4760个;扶持普惠性民办园217所。在村级幼儿园建设方面,全市共有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15个,13个已独立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87.9%。

第三,实施“智慧教育”工程。规划至2020年完成至少50所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2018年确立了第一批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项目,首批11所省级信息化中心学校已获得省级建设项目资金1056万元(每所学校96万元)。

第四,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2018年7月,印发了《韶关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第五,推进集团化办学。2018年9月,印发了《韶关市教育局关于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在市直学校和浈江、武江两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选择试点全面推进。 

第六,推进韶关市区教育资源整合一期工程情况。市二中、曲仁中学迁建项目(已命名韶关市九龄高级中学)将于近日启用。改造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工程已完成,四中、十中、七中、韶师附小已于国庆节期间搬迁办学。新建广东北江中学宿舍楼目前已进行主体五层楼板浇筑,年底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浈江建国幼儿国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已完成旧楼拆除和新楼基础工作,年底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2017年6月,我市被教育部批准为第二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国家级示范区(省唯一一个地级市)。先后出台了“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意见、编制管理实施意见、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流动实施意见、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办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直属学校教师“局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等六个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文件,为稳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指引。先后建立了教师编制核定机制、教师岗位管理机制、教师岗位聘用机制、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教师补充机制、教师退出机制、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等七个机制,为破解“县管校聘”难题提供了机制保障。

通过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促进了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2018年,中小学调整交流教师1792人,教师调整交流比例达7.2%,超过省定5%的比例。

二是教师编制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重新核定了各校教职员编制,对规模较小学生较少的农村小学、教学点,适当给予倾斜,通过改革,超编学校教师合理流动,解决了编制紧缺学校的师资问题,提高了编制的使用效率。2018年全市公开招聘教师1013人,比2017年多招录203人。

三是激发了教师队伍的活力。通过改革,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教学工作量和管理工作量)和岗位说明书,教师明确了岗位要求和竞聘条件,通过岗位竞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出来了,有些学校出现争做班主任的良好局面。

4月13日,全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现场交流活动在我市举行。4月25日,“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案例从上百个案例中脱颖而出,获得全省政府治理创新优秀案例。11月22日,新华社推出《广东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报道,我市作为广东首个开展“县管校聘”改革的地区和全国改革示范区,经验做法受到关注及介绍。(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廖卓敏;图片:韶关日报记者 王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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