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公安局举行兑现涉黑恶线索举报奖励金会,对9名符合奖励的举报人发放奖励金3.8万元。
为了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今年初,市公安局出台了《韶关市公安局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大力鼓励群众举报本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对群众提供和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给予相应现金奖励,最高奖金15万元。
据统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收到一批群众提供的涉黑涉恶线索,通过群众举报的线索,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恶团伙92个,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4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
警方表示,对于符合《韶关市公安局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奖励规定的,将及时给予举报群众奖励。目前,全市已有23人获得奖励,共发放奖励金14.15万元。接下来,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将会陆续发放奖励金。
警方还表示,公安机关制定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人保护机制,全力保护举报人、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希望全市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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