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粤北 守护一方平安——韶关市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三周年工作纪实

核心提示:

从深宵子夜到晨曦初露,从恬静乡村到城市大道,消防救援卫士守护万家灯火,是始终如一的坚毅执着。  

改革转制3年以来,韶关市消防救援队伍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引领,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以改制不改本色的政治品格、换装不换职责的使命担当,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防风险、保平安,取得优异成绩。  

处置高速公路货车火灾事故。

3年来,先后接警出动12000多次,营救疏散遇险被困群众8800余人,抢救财产价值15.8亿元,先后打赢了2018年“2·5”煤气管道泄漏处置、“7·19”京港澳高速30吨乙苯槽罐车堵漏,2019年“8·8”京港澳高速42吨二甲基甲酰胺槽罐车堵漏、“12·9”山火扑救,2020年“3·23”浈江犁市建筑垮塌救援、“6·9”抗洪抢险等大仗硬仗。在一次又一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实践中不断展现新作为。  

全市连续11年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连续多年未发生亡人火灾;省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曾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3年获得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优秀”等次;2020年获得韶关市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第一名、韶关市“七五”普法终期考评“优秀”等次。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先后有6个集体、5名个人、1个家庭获评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66名个人荣立三等功。5次获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信仰如山、信念如磐  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突出政治首位。面对改革转制大考,全体指战员坚决听从党中央号召,迅速脱下“橄榄绿”、换上“火焰蓝”,没有丝毫怨言、没有任何杂音、没有一个掉队,用支持拥护投身改革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水火中的救援战场作为检验忠诚度的实践考场,以实际行动把忠诚基因融入血脉、植入灵魂。2019年12月,曲江罗坑、武江江湾和乳源大布三镇交界处发生山林火灾,过火面积上千亩,在承担做好市委、市政府前方指挥部信通保障工作(率先使前方指挥部与一线作战人员实现通信)的同时,消防指战员兵分三路连续作战五天四夜完成扑救任务。  

党员在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

突出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规范化建设,做强一线战斗堡垒,树好党员先锋模范,坚持任务推进到哪里,党组织建设就覆盖到哪里,每逢重大救援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临时党支部、组建党员突击队,让党旗始终在救援一线高高飘扬。2020年7月,面对南方多省发生的严重洪涝灾害,第一时间集结援湘抗洪救援预置力量开展前置备勤,随时待命投入跨区域增援,并派出实战经验丰富的党员指战员远赴安徽支援一线抗洪。  

突出思想铸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和“牢记领袖训词,永做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狠抓战斗精神培育,用好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北伐战争纪念馆、省委机关旧址、犁市当铺等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砥砺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血性胆气。加强职业精神培育,常态化开展观队史馆、听战斗课、读红色书、唱消防歌、走长征路等教育活动,激励队伍哪里有困难就出现在哪里、哪里有危险就战斗在哪里。2021年5月19日22时至20日11时,面对强对流天气导致的局部地区洪涝灾害,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在短短13个小时内,先后处置洪涝警情38起,营救疏散群众76人,一次次成为光荣的“群众生命摆渡人”。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锻造纪律严明的过硬铁军

严格管理立标杆。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不动摇,突出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人管事,围绕“整整齐齐不杂乱、干干净净无死角、漂漂亮亮有品位”的目标定位,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大到灭火救援的作战程序、行动要则,小到牙刷毛巾的摆放朝向,于细微处见精神、在细节间抓养成,打造正规化建设标杆样板。队伍中,无论资历、无论身份,管理始终贯彻一个标准、执行一个标尺。沐溪大道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长刘满怀,22年来如一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出操、训练、出警,成为“兵中楷模”。

严抓作风树形象。在一次次的战斗中,全市消防指战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冲锋在灾情第一线,战斗在危险最前沿,出现在人民最需要的地方。2014年1月18日,时任武江区公安消防中队中队长的张志明,在扑救武江区惠民北路一处民宅火灾时,被突然倒塌的墙体埋压,在腰椎骨折、部分断端移位的情况下,强忍疼痛,坚持指挥战斗2个多小时,成功救出5名被困群众。乐昌市坪石消防救援站政治指导员胡永恒,从士兵到干部,从“橄榄绿”到“火焰蓝”,14年始终怀揣初心,默默扎根奉献,带领坪石消防救援站指战员远离红尘繁华,心无旁骛地守护京港澳、乐广高速平安畅行,守卫粤北9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着信仰与忠诚。  

严明纪律强约束。打造政治巡察、实地督察、视频监控、家属监督和举报投诉的“4+1”监督平台,确保队伍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通过政治巡察进行“政治体检”,推动队伍建设正规有序、全面过硬,架起纪律规矩“高压线”。近年来,队伍未发生事故案件和有影响的负面涉消舆情,保持高度安全稳定。2020年,支队获评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安全工作先进支队”。

刀山敢上、火海敢闯  淬炼赴汤蹈火的尖兵劲旅

锤炼实战尖兵。分区域分灾种布点建设专业救援队,分类打造水域救援、山岳救援等8支专业救援队伍。广泛开展专业培训、资质认证和实战练兵,450余人获得IRATA国际绳索技术、CPR基础生命支持、DIWA充气艇救生员、URST潜水员等各类救援专业资质证书。建立广东首个“全天候、全地形、全环境”的山岳救援研训基地。支队先后荣获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第一届“火焰蓝”救援尖兵比武竞赛团体第一名、消防装备比武竞赛团体第四名、通信岗位大练兵比武竞赛团体第二名、“119”接警调度技能竞赛团体第二名等好成绩。在最近的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上,消防员冯俊伟代表广东夺得消防通信员项目全国第二名。 

建强水域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开展水域救援实战练兵。

健全指挥体系。主动融入全市应急管理体系,积极参与全市范围内抗洪抢险、山火扑救指挥调度和作战决策,将相关部门的“森林防火应急指挥调度平台”“汛情发布系统”“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应急指挥决策辅助系统”“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以及山林、水利监控视频资源接入消防指挥中心,实现“实时监控、一屏通览”。凭借过硬的信通保障能力,2020年被省消防救援总队调派跨区域增援江门抗击台风“海高斯”、揭阳苯酚泄漏事故处置、汕头南澳岛山火扑救等重大灭火救援行动。  

强化综合保障。坚持以实战为牵引,推动装备建设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立足“全灾种、大应急”装备保障新要求,积极探索“模块化”装备建设新路子,形成集配备、储运、投送、使用为一体的“模块化”装备保障体系,推动战勤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坚持每年都把队伍拉到实战环境中开展水域救援、山岳救助、危化品及交通事故处置等实战演练,全方位检验和锻炼队伍专业救援、应急通信、战勤保障能力。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践行竭诚为民的生动典范

防患未然保民安。3年来,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并整改销案51个重大火灾隐患地区、99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各类单位场所3.27万家,消除各类隐患2.1万处。2018年5月至次年5月,牵头参与完成浈江区风度广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任务,闯出了破解重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风度广场经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进万家”“百车南粤万村行”“暖企行动”等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发展消防志愿者1万多人,培养了10万余名“见火不慌、抬手就打”的“准消防员”。 

今年1月31日,始兴县顿岗镇大夫村一砖木民房半夜失火,消防紧急救援。

优化服务惠民生。从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入手,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应用,推出“首办负责制”、便民服务“五项措施”,推行消防业务“异地办理”“只跑一次”改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请市政府出台《韶关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4个,牵头制定行业工作标准11项,推动建立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消防安全失信联合惩戒、消防行政拘留联合办理、养老院及危化品联合监管等工作机制。  

纾困解难暖民心。累计捐献爱心款20余万元,义务献血近17万毫升,逢年过节上门慰问孤儿院、敬老院100余次,让“火焰蓝”形象深入人心。疫情防控期间,组建志愿服务队,深入定点医院和街道社区开展防火检查、洗消杀毒、运送物资等服务。2021年4月,翁源、新丰、乳源等多地旱情严重,尤其是翁源县城居民用水和工业用水严重紧缺。历时月余,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先后出动消防车64辆次、指战员170余人次,车载送水280余吨,利用远程供水车组昼夜不息中转供水50余万吨,解决了16万居民群众生活用水问题。  

嘱托催人奋进,责任重逾千钧。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将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高水平统筹发展、高效率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高质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守护民生民安,护航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韶关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消防贡献”。

消防法规小贴士

《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对于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各地区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加强消防科普基地、消防体验馆和消防主题公园等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场所建设。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加强以下消防工作:  

(一)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具体机构和人员,落实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健全网格员消防培训、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  

(二)加强对辖区内老旧建筑、小型场所、“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农家乐(民宿)、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加强对村级工业园等农村生产经营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和责任;  

(四)协调处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加强对辖区内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等原则,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督促监护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加强对孤儿、留守儿童、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等人员的用火用电安全监管。  

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考核评价,并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场所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持证上岗。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工作。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聘请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参与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作者:张甲庆 龙一鸣 郑忠辉 罗银娟

图片:由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

编辑:蓝洁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