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韶关市中小学校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警方持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检查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规定要求,坚持“不留死角、力行力改”的原则,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安全检查,并对前期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攻坚、限期清零,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隐患问题整改力度。
我市公安机关重点围绕技防物防设施、人防制度、涉校园交通和校园周边开展检查。对“一键报警”、视频监控、门禁安检等设施进行逐一测试,检查保安员配置、最小应急处置单元建设培训和护校护学机制运行等情况;会同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指导督促学校深入开展集中学习和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同时严厉打击黑校车和非法载客营运行为,完善重点路段道路安全设施;结合“六合一”专项行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巡逻防控和盘查检查,进一步堵塞治安防范管理漏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督导,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学校三方合作机制,对存在较大隐患、不依规限期整改的学校进行函告通报及实施处罚,督促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主体责任,切实织密织牢校园安全防护网。
作者:市公宣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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