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战略性产业集群联动协调推进机制》印发强劲推动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

日前,韶关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韶关市战略性产业集群联动协调推进机制》(以下简称《机制》),为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工作部署,确保我市“3+3”战略性产业集群政策文件落实落地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和工作保障。  

《机制》包括联动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架构及人员组成、工作机制、相关要求等五方面内容。  

《机制》明确提出,我市将建立和完善战略性产业集群“五个一”工作体系,即一张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表、一份产业集群重点项目清单、一套产业集群创新体系、一个产业集群政策工具包、一家产业集群战略咨询支撑机构,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运行情况调度工作。  

我市将研究解决战略性产业集群在人才、土地、资金、技术、数据等关键资源要素供给的共性问题,协调解决资源配置和政策支持,强化集群发展的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集群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大平台等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一对一、点对点的具体落实举措;加强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商会协会、战略咨询机构、重点企业等在推动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方面的协作配合。  《机制》提出,对上要加强与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对接,积极争取省对我市产业集群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对下要加强县域产业布局规划,结合县域特色和优势,推动战略性产业集群相关工作在各县(市、区)落地实施。要推动辖区内的国有企业全面深度参与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

在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我市将建立市领导定向联系负责若干战略性产业集群工作制度。  

《机制》提出全体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具体来看,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研究协调全市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工作及需要提请全体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统筹推进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人才引进、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  

专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落实战略性产业集群联动协调推进全体会议议定事项,协调推动市领导负责联系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重大平台等培育建设,提出需要全体会议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科学谋划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机制》还提出了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督办和监督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辅助机制,对联动协调推进机制执行纪律等提出具体要求,将根据需要建立。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