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7077个基层党支部组织19万名党员陆续签署了《共产党员带头严格遵守<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承诺书》,郑重向组织承诺做到“五个带头”,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承诺书文件图。
据了解,《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和市委组织部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担当,带头学习宣传贯彻《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带头严格遵守《条例》,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单张。
通知下发后,各级党组织积极组织了广大党员签署承诺书,编发各类学习小册子、小挂图、口袋书,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同时,通过镇街党校和新时代党员群众讲习所,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领学带学督学活动”,通过双“113”工作机制,送学上门、结对帮学。各地各单位在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宣传媒介等开辟学习宣传专栏,村(社区)党组织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切实做好规范野外用火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签署承诺书的同时,也积极带头学习宣传《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最后,贴心的小编还给大家编了一首
《野外防火歌》
野火九成人引起,预防火灾要牢记;
小小火苗不算大,森林家园它吞下;
野外用火有禁令,引发火灾法不容;
无论春夏与秋冬,防火牢记在心中。(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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