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市总河长同意,韶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对县级2020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依照《考核方案》,经综合评定,本次各县(市、区)2020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仁化县、武江区、乐昌市等3县(市、区)为优秀等次;乳源瑶族自治县、始兴县、曲江区、南雄市、翁源县、新丰县、浈江区等7个县(市、区)为良好等次。
根据《考核方案》的规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发展改革、财政、水务、生态环境、住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相关领域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了解,2020年,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全面落实河长制、改善水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河湖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续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能”、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全市13个河流国考省考断面达标率100%,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5月,市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韶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十条措施的意见》,提出完善河湖监控体系、建立跨界协调机制、建立河湖工作台账、建立河湖管护红黑榜、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河湖警长制等十条具体措施,引导全市各地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举措,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2020年,我市河长制工作整体形势持续向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需要全市各地继续脚踏实地,坚持问题导向,千方百计补齐短板,力争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河长履职尽责。要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和激励问责。各级河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主动发现问题,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做到守河有责、护河尽责。各级河长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统筹推进水安全保障和水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要紧紧围绕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的总目标,充分发挥河长制统筹协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水安全短板,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推动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改善。
以人民为中心,务实稳妥推进万里碧道建设。要结合水污染防治、防洪安全补短板、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同推进万里碧道建设。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结合实际,注重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坚决防止和避免过度人工化。要加强碧道运行管护,让碧道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幸福河。
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采砂规划编制成果应用见效,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河湖日常保洁、巡查维护、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河十条”,推动河长制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水格局。充分利用信息时代传播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开展河长制和河湖健康教育宣传,积极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加巡河护河活动,厚植爱河护河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治水格局。
韶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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