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韶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七批)

9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7批信访举报件2件(来信1件,来电1件)。其中,从案件主办单位看,浈江区和乐昌市各1件;从案件类型看(案件涉多种污染类型),大气和水1件,生态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累计交办3批群众举报件4件。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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