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昨日,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会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主任王瑞军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的“国之大者”。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以接受督察为契机,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对标补差补短,全面提升韶关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聚焦督察重点,严控“两高”项目,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涉环保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要虚心接受督察反馈问题,对照反馈意见逐一排查,实事求是、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并要主动及时向上汇报整改进度与成效,确保全部问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强化“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聚焦“双碳”目标,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标准,加快现有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引入低能耗、高效益的项目,使生态效益更好地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李赟 黄俊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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