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新语】于忠龙:深化改革创新 开创发展新局

日前,韶关市委党校法学副教授于忠龙做客市广播电视台微访谈节目《改革新语》,围绕我市现阶段如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建言献策。

市委党校法学副教授于忠龙做客《改革新语》微访谈节目。

主持人:于教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代韶关发展提供了方向和指引。请您结合韶关的实际,谈谈您的体会和理解?

于忠龙: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代韶关发展提供了方向和指引,当前,韶关需要正确把握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推动绿色发展的能力水平,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韶关的优势在绿色发展,出路也在绿色发展。韶关要以创建国家公园为目标,高水平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坚持先行先试,在保护效果、体制机制上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力争尽快在韶关范围内建成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把创建国家公园的过程,变成从韶关样板向国家样板提升的过程。

韶关必须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马上办”“跑一次”“零见面”服务模式,进一步清理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壁垒,构建与大湾区接轨的营商环境。  更好地把自身优势产品和优质服务输送到大湾区大市场中去,把契合自身发展特点的高素质要素资源承接过来。

主持人:在新形势下韶关应怎么做来保护和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的发展呢?

于忠龙:韶关作为广东省首批六个碳普惠制试点城市之一,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实践,创建了具有韶关特色的碳普惠激励机制,为全省乃至全国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供了可复制的“韶关经验”。

在新形势下韶关深化改革创新必须更加注重公平、正义,更加强调法治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即“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市”共同推进。地方性法规是韶关推动各项改革的重要遵循。韶关可以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符合韶关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新形势下韶关要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争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韶关“绿色崛起”。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突出问题。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启动信用平台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其次,强化产权保护的法治保障,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自主经营权和知识产权,推动依法妥善处理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营造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主持人:将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创新全过程,在这方面您是怎么体会和理解的?

于忠龙:在新的起点上,韶关要切实履行各级党委对深化改革创新的领导责任。

一方面,要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的能力。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改革中的作用,从而引领和带动群众拥护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同时,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发广大干部担当作为。要建立完善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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