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治担当 落实巡察整改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近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带领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负责同志到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象单位召开反馈会议,会议反馈了巡察情况,传达了市委书记莫高义在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2018年4月至6月,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委3个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住管局、市食药监局、丹霞山管委会、团市委、韶关日报社、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巡察中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正在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反馈中,各巡察组指出了在巡察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有: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队伍管理不够严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巡察反馈时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按照市委的要求和莫高义同志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正视巡察反馈问题,强化“抓不好巡察整改是失职,不抓巡察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真整实改。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通过细化措施、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回访,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深刻剖析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管长远的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作者:韶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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