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3.0版“促进就业十条”落地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韶关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再次出台《韶关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即3.0版“促进就业十条”,以59项政策举措,从“减负担、育增长、稳重点、强技能、优保障”五个方面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1.0版“促进就业十条”,推出诸如社保降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等含金量十足的政策措施。2020年,2.0版“促进就业十条”进一步推出社保减免延缓等更有力的减负稳岗举措。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11.43亿元,惠及2万余家企业。  

此次出台的3.0版“促进就业十条”坚持“稳定就业”总基调,围绕“扩大就业”新目标,注重保持政策连续性、提高针对性,提出59项政策举措,涵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扩大就业供给、鼓励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发挥“三项工程”促就业功能、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加强就业失业检测研判、强化稳就业工作保障等10个部分,从“减负担、育增长、稳重点、强技能、优保障”五个方面稳就业、促就业。  

据了解,对比2.0版“促进就业十条”,3.0版“促进就业十条”有三大亮点值得关注。一是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更大,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规定按利率不超过LPR+50BP(贷款基础利率+50基点)的标准据实贴息。增加了对LPR-150BP以下部分贴息的支持,贴息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承担(含从失业保险基金安排的资金);二是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特别是为异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大开参保方便之门;三是继续实施2.0版中返韶留韶就业补贴政策,支持就地就近就业,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进程。  

此外,3.0版“促进就业十条”还规定,将建立并落实市级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制度,形成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琳珍 通讯员 黄思敏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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