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仁化镇康溪村康溪一号桥有一浸泡竹片的小作坊,有污水产生,偷排进河里。”在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回头看”工作期间,督察组收到这条仁化群众的举报,并将案件交由仁化县办理。

曾经偷排,厂主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记者了解到,该厂名为仁化县建华竹木加工厂。“仁化产有许多竹子。这个企业主要进行的是粗加工,将竹子打成碎片后,用强碱浸泡,再运输到外省给造纸厂做原材料。它的生产工艺非常简单。”仁化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陈如训介绍,该厂年产1000吨竹碎片、300吨木碎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6年10月8日取得了县环保局审批意见(仁环审[2016]26号)。2017年2月15日,该厂取得了仁化县环保局核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原来,此前该厂确实曾发生废液碱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那是在2016年11月3日凌晨。仁化县环保局经多方调查取证核实,该厂存在通过暗管将液碱废水排入康溪河汇入锦江河行为。对此进行了立案并作出处罚决定,依法移送仁化县公安局。  

经公安部门调查,仁化县建华竹木加工厂法人周某芳对违法排放液碱污水造成河水污染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周某芳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严格审批,不再行政许可同类企业

今年6月16日下午,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仁化县立即组织召开了案件研判会议。该县副县长钟卫苏率领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厂环保治理设施及产污环节作了重点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配套的事故应急池也未发现“跑、冒、滴、漏”现象;产生粉尘破碎机已搭棚遮挡。仁化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厂无组织废气、噪声及上下游地表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陈如训告诉记者,虽然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厂具有违法排污行为。但因为根据国家最新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今年7月开始,该厂项目已不符合新的国家产业政策。“经我们耐心做思想工作,宣传解释环保政策,企业已积极配合自行停产关闭,并对生产场地和生产原料等进行清理和拆除。”他说。  

与此同时,仁化县另外4家同类型企业也积极配合自行停产关闭。“目前仁化已经不存在这类企业了。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把审批关口,不再行政许可同类企业。”(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薛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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