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地守好药店“哨点”关卡 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全市零售药店落实进店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在全市零售药店推行购买退热类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已通过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收集韶关市零售药店上报的购药信息182万条,较好地发挥了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检查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工作。 马振开 摄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印制《韶关市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本》1200本及《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海报1200张,将其派发至全市药店使用,并要求药店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张贴目录海报。  

浈江区、南雄市等地召开药品流通领域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要求药店落实销售“退热药”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切实发挥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哨点”预警作用。曲江区对全区116家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集中约谈,要求药店落实疫情防控首要措施,进店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后方可购药,并要求对健康码“黄码”以及有发热症状人员,引导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相关企业在约谈会现场签订《承诺书》,切实落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  

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管局自5月19日起组织全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药店开展为期两周的全覆盖大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3752人次,检查药店1382家次,已完成全市药店的全覆盖检查。本次检查行动发现,大部分药店均能按要求执行购买退热类等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和进店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但仍发现部分药店疫情防控意识薄弱,存在未要求进店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未按要求做好登记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32家药店责令限期整改,对防疫不力的11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钟政宽 通讯员 叶铭书

编辑:何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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