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垃圾分类进入“法治时代”

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提出“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城市要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较好地提高了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循环经济水平。2021年4月9日《韶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办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在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形成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的“韶关样本”,带动我市进入垃圾分类的“法治时代”。我市为什么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法》有什么亮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现状如何?该如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进行了走访。

我市在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设立的垃圾分类宣传栏。

为什么要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人们在生活中每天都要产生垃圾。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城市人均日产垃圾达1.0至1.2公斤。我市常住人口约300万人,则日产垃圾逾300万公斤。大量的生活垃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城市将被不断堆积的垃圾“淹没”。  

处理垃圾的方法一般采用填埋和焚烧等方式,我市目前采用的主要方式是填埋,花拉寨垃圾填埋场承担着市区生活垃圾的日常填埋任务。随着生活垃圾的不断增加,该垃圾填埋场的容量也日益减少,因而,减少生活垃圾排放总量、降低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压力,成了当前我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有些垃圾是可以回收进行循环利用的。”市住管局环卫科科长钟杰华告诉记者,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具有可以减少垃圾总量,减少环境污染和变废为宝等多种好处。  

据介绍,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可减少垃圾数量达60%以上。把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则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他进一步解释说,如果将有害垃圾分类出来,减少了垃圾中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致病菌的含量,有利于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减少了垃圾对水、土壤、大气的污染风险。此外,将不同类别的垃圾进行了分流,使最终进入卫生填埋的量大大减少,延长了填埋场的使用寿命。  

“总之,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当前解决生活垃圾问题最有效的方法,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基本要求。”钟杰华说道。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早在2019年9月,我市就成立了“韶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负责同志为组员,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年,我市出台《韶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至各县(市、区)及市直责任单位,要求各地各单位参照制定本辖区垃圾减量分类实施方案,根据重要节点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挂图作战,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  

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开始了《韶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编制工作。2020年9月21日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10月开展立法调研,2020年12月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1年2月8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1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开始施行。  

“通过地方立法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对于创建文明城市、展示善美韶城的文明形象有着重要意义。”钟杰华告诉记者,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生活垃圾管理问题突出,垃圾围城、无法及时消纳处理等现状困扰着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此外,生活垃圾分类是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所以,从立法层面来规范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就变得刻不容缓。《办法》的出台及实施,为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机关单位设立的垃圾分类桶。

如何解读即将实施的《办法》?

市住建管理局副局长张广礼告诉记者,《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在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形成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的“韶关样本”,带动我市进入垃圾分类的“法治时代”。他认为,《办法》规范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对消除垃圾处理隐患,减轻环境承载压力,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张广礼对新出台的《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介绍,《办法》共有6章38条,规定了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与综合利用、法律责任等。其中,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及主要职能部门职责;第二章为源头减量,主要明确了对外卖、快递、旅游、住宿、餐饮等产生生活垃圾较多的行业提出源头减量的要求和具体规范;第三章为分类投放,主要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和分类投放的要求;第四章为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主要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标准、分类处理的标准和要求;第五章为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要求的法律责任;第六章为附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时间。  

为突出强调实操性,《办法》针对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特别规定,从明确垃圾生产者责任出发,引入投放督导员制度,引导居民树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观念,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意识,进而转化为自觉行动,确保其有效执行。  

他进一步解释说,在责任方面,《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明确了市直各有关单位、县(市、区)、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的各自职责。

生活垃圾可分哪几类呢?《办法》第十九条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源头减量是解决生活垃圾的重要举措。《办法》规定,电子商务、外卖、快递等行业应当采用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可重复使用、易于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同时,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减量包装。鼓励在外卖服务、餐饮配送过程中采用可以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并提供回收服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且集中用餐的,鼓励采用可循环餐具。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法律责任方面,《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依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怎样?

连日来,记者在韶关市区大街小巷、部门单位走访看到,一些重要的路口、街边公园或绿地等人流量密集的地点,都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画、宣传栏,在学校或机关单位的食堂前设有分类垃圾箱,大部分街边垃圾桶都更换成了分类垃圾桶,有的小区还引进了智能垃圾分类机器。通过与居民的交谈,可以看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概念有所了解,对垃圾分类工作普遍持支持态度。  

“经过大力的宣传、发动,目前我市还是形成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市住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说道。  

在武江区向阳小区,记者看到了一排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的机器,小区居民林阿姨正提着好几袋垃圾过来投放。她刷积分卡,并按下“投入”按钮,标识“可回收物”的蓝色垃圾桶打开。她娴熟地将塑料瓶扔进桶里,屏幕上显示积分增加。当积分达到一定数量时,就能兑换洗衣液等生活用品了。  

“操作很方便!”林阿姨说,“我们街坊邻居都不会把垃圾随便乱扔,而是把各种垃圾积累起来,并分类打包投放,变废为宝,增加积分。”  

虽然近年来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如仍有不少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淡薄,有些人头脑中还没有形成垃圾分类的概念,有些人则明知应该分类投放,但由于怕麻烦而不愿去做,另外还有一些则存在着随地乱扔垃圾的坏习惯。  

“垃圾分类工作不好做,需要花时间劝导和养成习惯。”市住建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垃圾分类试点推广之初,工作人员到小区各家各户上门劝导,通过办卡积分的方式,激发居民分类动力。时至今日,仍有部分居民做不到垃圾分类。  

“本质上还是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环保意识认识不足,缺乏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内部驱动力和主观能动性,说明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与推广任重道远。”钟杰华表示,未来还需增强“垃圾分类、绿色环保”意识,准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持之以恒地在家庭、单位对垃圾进行收集和分类投放,使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行为。  

设立分类垃圾箱,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这只是垃圾分类工作的一部分。垃圾分类体系的构建需要加强收集、转运、处理等各环节设施硬件。但在目前,我市垃圾分类设施在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环节较薄弱,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强化。餐厨垃圾在终端处理设施建成前主要靠焚烧、填埋处理。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亮点有哪些?

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全程分类,协同高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方法”的原则,实现“到2022年,我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工作目标。  

以上是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思路与目标。记者了解到,经过不懈努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也取得了不少经验,有些做法与亮点值得宣传推广。  

废旧家电、家具等大件垃圾是令人颇为头痛的一件事,占用很大空间,投放、收集、运输、处理都十分不易。但目前对武江区的居民来说,这个难题已经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武江区市政综合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区在沐阳路、朝阳路、武江北垃圾中转站等8个地点建设了大件收集点。居民可以按照就近的原则,暂时把大件杂物放收集点存放,然后环卫服务公司会定期去清运至这个终端处理场地。经过处理设备破碎(大件杂物),变成再生利用资源,或运至相关的发电厂,或以其它形式进行处理。  

市商务局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做法也可圈可点。该局通过实施《韶关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韶关市曲江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引导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理布点,实现市辖三区均有再生资源回收站布点进行可回收物的回收。  

市商务局积极引导“黄三轮”再生资源回收主体,采取“互联网+回收”模式、电话预约,以平台派单、上门回收方式开展回收业务。据悉,目前有20辆流动回收车进行上门回收。市商务局还推动广东富弘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接韶关市碧桂园物业公司在凤凰城试点开展预约上门回收。

志愿者向市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为了让自然凋落或人工修剪的枝叶等园林绿化垃圾更好地进行资源化处理,我市采用就地粉碎、集中运输的收运模式。目前我市市辖区共有5台园林垃圾粉碎机,在公园、城市绿化带上直接将园林绿化垃圾就地粉碎成2至3厘米的木屑,对粉碎后的园林绿化垃圾进行集中收运。  

我市于2020年12月在沙湖新建一处占地2000平方米的园林垃圾处理场。场地内配套了办公用房、机械置放处、枝条粉碎作业点、木屑存放场、植料沤肥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园林垃圾处理体系。沙湖枝条粉碎处理场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配套2台枝条粉碎机。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袁少华 摄影报道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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