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偷菜白天卖一男子犯盗窃罪被判刑

“偷菜”游戏曾在网络上风靡一时,许多人即使熬夜也乐此不疲。然而,韶关一男子竟上演了真实版“偷菜”。近日,浈江法院审结一起盗窃蔬菜案件,被告凌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被告人凌某分别向刘某等12名菜农退赔损失。  

被告人凌某平时游手好闲,没有固定工作。2020年8月起,凌某趁夜深人静之时,驾驶摩托车到浈江区十里亭镇一村庄的菜地盗窃刘某种植的蔬菜,并在清晨时将盗窃所得的蔬菜用蛇皮袋打包好运到市场贩卖,从中获利。  

尝到甜头后的凌某一发不可收拾,在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凌某多次“光顾”上述菜地,将刘某、赖某、张某等12人种植的芹菜、生菜、菜心、油麦菜、芋头、生姜等蔬菜偷了个遍,所盗窃蔬菜共计1231公斤。同年12月13日,凌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浈江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凌某所盗蔬菜市场批发价格为9611.5元。  

庭审中,被告人凌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表示悔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并认罪认罚。  

浈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字:徐国维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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