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及时救助遇险猫头鹰幼鸟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明显增强。日前,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鸟,现已移交给专业人士进行救助。  

据了解,当天20时许,民警接到韶关学院一名学生求助,说在校园路边捡到一只浑身淋湿的猫头鹰幼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两名学生用衣服包裹着一只猫头鹰幼鸟交给民警。据了解,他们在路边看到了这只被雨淋湿的猫头鹰,担心晚上下大雨这只猫头鹰幼鸟会受伤,于是报警求助。经民警检查,这只猫头鹰身上无明显外伤。  

民警对两名学生的行为表示了赞赏,并当场讲解了关于鸟类救助的基础知识。现在正是鸟类繁殖的时节,在户外遇到掉出鸟巢的雏鸟,如果有明显外伤或者流血,可以联系当地专业救助机构或“110”救助。随后,民警立即联系韶关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并连夜将这只猫头鹰幼鸟移交给专业救助人员。  

警方提醒,近年来,随着人们的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得到救助的野生动物也逐年增多。群众在野外或家中发现野生动物时,应保护好自身安全,并及时与农林部门或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同时呼吁更多的群众参与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救助工作,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楚瑶 通讯员 赵晓宇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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